庭审笔录要写哪些东西
时间:2025-01-13 00:59:22
庭审笔录是记录法庭审理过程的重要文件,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笔录名称:
如“庭审笔录”。
案由:
案件的性质和争议点。
开庭时间:
具体到年、月、日、时、分。
开庭地点:
包括法院名称和具体法庭或地点。
审判人员:
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的姓名和职称。
当事人信息:
原被告、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等。
审判长告知:
审判长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是否要求审判人员或其他出庭人员回避的情况。
当事人陈述:
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内容。
法庭调查:
记录法庭对所有证据的调查,当事人对证据的辨认和意见,以及在审理过程中提出的新证据。
法庭辩论:
记录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辩论时的发言。
诉讼请求:
记录原告提出的增加、变更、撤回诉讼请求,被告提出的反诉,第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审判人员的处理情况。
评议和裁判:
记录评议和制作裁判的相关情况。
签名或盖章:
审判人员、书记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盖章,或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情况。
庭审笔录应当由书记员根据庭审实际情况如实记录,并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笔录应当当庭宣读,或在五日内供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阅读。庭审笔录是整个开庭过程的正式记录,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