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方式应注意什么
审理方式应注意以下问题:
遵守法庭秩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发言或提问。
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
认真阅卷和庭审准备
法官在开庭前应认真阅卷,审查辅助人员的准备工作是否符合开庭要求,卷宗内送达等材料是否齐全,该追加的当事人是否追加,该勘查鉴定的是否已经勘查鉴定等。
对于不符合开庭条件的案件,如无开庭传票送达回执、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公告期未满、当事人已经申请鉴定而未鉴定等,应当在开庭前通知负责准备工作的人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符合条件后才能开庭。
公开审判和法律宣传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公开审理制度。开庭审理原则上应当公开进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
凡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其开庭审理过程和宣告判决过程应当允许群众旁听,允许新闻采访、报道并向社会披露。
法官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录音、录象或者摄影,例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14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庭审程序
庭审准备:包括通知当事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准备法庭设施等。
法庭调查: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
法庭辩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
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
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
开庭审理:适用于抗诉案件、重大、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等。
调查讯问式审理:适用于一审事实清楚的上诉案件,通过书面审查案卷材料,庭外提审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并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的意见后,直接做出判决或者裁定。
注意事项
当事人应按时出庭,遵守法庭规则,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法院送达的传票、起诉状、证据原件等材料。
当事人应合法行使自己的辩论权利,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集体审议是审理违纪违法案件的必经程序,有利于加强监督,发挥集体力量和智慧,避免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案件处理。
通过以上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审理过程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庭的权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