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补助怎么缴纳
时间:2025-01-06 16:42:41
大病医疗补助的缴费方式如下:
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
由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和个人(含退休人员)共同负担,原则上由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0%;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职工协商,自行确定单位和个人负担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电子税务局APP、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辽事通APP“社保缴费”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缴费。
也可以到各县区办税服务厅、经办机构一厅联办窗口、各委托代征银行进行线下缴费。
破产有个人账户单位退休人员、建立个人医保账户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及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无需申请,职工大额补助费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直接扣缴。但因特殊原因(如单位中途新进人员、转出、死亡或未按时缴费等原因)造成人员大病保费未代扣成功的,以上单位和个人应主动查询并按照上述公布途径方式缴费,未足额缴纳的视为未参保大病保险。
未建立个人医保账户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直接通过上述公布途径方式完成缴费。
普通参保单位
按照上述缴费途径完成缴费。
申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缴纳职工大额补助费的单位
需于规定时间内填写《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代扣协议书》,与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医保窗口签订协议后代扣代缴。以前年度已申请贷扣协议的单位都需重新签订协议。参保单位中个账余额不足致代扣未成功的人员不再代扣代缴,12月份开始由单位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医保窗口开单缴费或税务渠道完成缴费,缴费截止期后未缴费的视为未参保大病保险。
建议选择线上缴费渠道,如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电子税务局APP,以便于随时随地完成缴费。如果选择代扣模式,请确保银行账户和个人账户余额充足,以免因余额不足导致代扣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