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结算
时间:2025-01-17 18:45:23
工程款的结算时间主要依据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约定,此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提供了一些指导原则。以下是具体的结算时间安排:
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
工程款结算时间应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结算时间。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
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内完成结算。
500-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完成结算。
2000-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内完成结算。
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完成结算。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的规定
发包人收到结算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或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从第29天起应当付工程款,14天内未付工程款的应当承担利息。
其他相关规定
承包人最迟应当在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的第42天取得竣工结算款付款证书,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通常第56天承包人即可取得工程结算款。
建议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程款的结算时间、方式及违约责任,以减少后期的纠纷。
及时提交结算资料: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以便发包人能够按时完成审批。
关注逾期付款:如果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及时催告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这些规定和原则为工程款的结算提供了明确的时间框架和依据,有助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