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审批看什么
规划审批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编制原则:
是否符合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五年规划和长远规划。
形势分析:
政府关于计划和预算草案的说明中,对形势的分析是否科学,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的认识是否充分,草案所提出的任务和发展目标是否切实。
综合平衡:
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是否通过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商形成共识,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和需要,妥善处理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重点与一般、必要与可行等诸多矛盾和关系。同时,是否从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出发,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合理调整投资、消费、进出口之间的关系,协调并努力保障重点建设所需资金和物资条件,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的支撑能力。
宏观调控:
审核城市性质是否明确、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国家和区域对该城市性质、职能的要求、是否与全国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相一致。城市发展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是否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国家产业政策相协调。人口规模的确定是否充分考虑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土地、水资源等环境条件的制约因素,是否经过科学预测并经专题论证。用地规模的确定是否坚持了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及空间资源的原则,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城市规模的方针、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标准、是否在一定行政区域内做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
审查控规的绿化系统是否满足分区规划的要求,是否符合有关部门划定的绿线,绿化带、视线通廊的设置是否合理。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是否满足要求,包括其数量和规模是否满足规划要求,服务半径是否合理。文本、说明书及图则是否严谨、准确、明晰,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实施细则的要求。
其他相关要点:
包括建筑工程类的规划选址审查要点(如土地使用性质、道路交通系统、绿化系统、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以及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查要点。
近期建设规划:
是否符合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要求,是否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是否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的要求,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竣工验收条款:
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确保工程按照规划要求完成建设。
违约责任约定:
注意审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约定,确保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建议在实际规划审批过程中,相关人员和部门应严格按照上述要点进行审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