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什么罪
时间:2025-01-10 04:16:22
滋事的罪名是 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该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