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怀孕怎么报销
时间:2025-01-06 15:24:03
自贡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申报材料提交
女职工怀孕后或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申报。
医疗证签发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会签发医疗证。
待遇结算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费用支付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会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材料
本人身份证
结婚证
生育证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可在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下载)
出院记录
出院结算单
其他相关材料
报销标准
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
生育700元
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500元
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300元
生育医疗费:
顺产3000元
难产(含剖宫产)5000元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相关待遇: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生育津贴
生育生活津贴由自贡市的生育缴费基数和女职工的产假时间来决定
生育医疗费补贴则是由女职工的妊娠方式来决定的,最高补贴3000元
注意事项
报销流程应在生育发生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经办人申报相关资料,工伤生育科审核相关待遇,财务科支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