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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保险怎么处理

时间:2025-01-06 07:18:20

工伤期间的保险处理方式如下:

用人单位继续缴纳社保

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仍需为伤残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缴纳比例和基数根据伤残等级有所不同:

一级至四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级、六级伤残:按照伤残职工工作的实际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七至十级伤残:按照员工工作工资为标准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停工留薪期间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社保工伤报销操作步骤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赔偿。

举报停交社保

工伤纠纷中停交社保的,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情况属实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总结:

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为伤残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确保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并在停工留薪期满后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有社保断交情况,可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