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怎么执行
时间:2025-01-05 23:18:23
民事纠纷的执行程序如下:
申请强制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院受理
法院对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申请复议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执行完毕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总结:
民事纠纷的执行程序包括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和采取强制措施等步骤。整个过程中,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必要的手段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履行,从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