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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收据怎么写

时间:2025-01-05 08:12:28

借款收据的正确写法通常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直接由文种名构成,例如“收据”或“收条”。

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例如“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

正文需要写明以下几项内容:

收到的钱物的数量。

物品的种类和规格(如果是物品)。

钱的金额要大写,并且注意小数点后写全两位数,使用千位分隔符。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并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如果是经手人收款,需要在姓名前加上“经手人:”字样。

如果是代别人收款,则需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示例

```

今收到

张三

人民币壹万元整

(大写:壹万元整)

2024年12月29日

经手人:李四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如何正确撰写借款收据的详细指导,包括各个部分的具体内容和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