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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时间:2025-01-05 01:45:11

如果您的按揭房合同丢失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补办: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

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

三个月后,携带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

注销后,再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进行预售登记。

在购房合同已经做完预售登记,并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

除了需要办理上述第二种情况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

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补办流程

购房者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

补办时,一般需要提供留底合同的原件供查看,并给购房者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会在复印件上盖章,其法律效力与原件相同。

法律依据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时,如果无法提供原件,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相应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合同内容可以修改,但必须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办理产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会有登记材料,可以申请复印购房合同,但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如果借贷人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可以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按揭房合同的补办。建议您尽早办理,以免影响后续的产权登记或贷款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