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哪里办理迁户口
时间:2025-01-17 04:44:50
在江门办理迁户口,需要前往户口所属的公安派出所进行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会根据不同的迁出原因而有所不同,例如:
拟迁入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已经批准迁入:
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大中专招生:
本市户籍的公民考取市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自愿将户口迁入所在院校。
毕业招工分配:
户口不在学校的我市户籍公民,通过毕业招工分配需要将户口迁入单位。
父母投靠子女:
需要提交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结婚证等。
录用、招聘、调动人员迁移:
需要提交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录用单位证明等。
收养小孩迁移:
需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申请人收养小孩入户。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通过江门公安邑微警公众号服务平台获取详细的办理说明,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