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手续要办些什么
离职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前申请
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如果是实习生或临时工则需要提前三天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审批
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安排工作交接。
工作交接
员工需详细说明其工作内容、进度和注意事项,确保接替其工作的人员能够快速上手。交接内容包括文件资料、工具、设备等,并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进行。
财务结算
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工资中涉及保险的,人力资源部需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劳动合同终止
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该证明是员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
物品归还
门店应收回下发员工的工作工具、资料等,由主管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主管级以上人员离职,应在区域经理监督下办理交接。
工作权限交接
员工需处理公司账户和电子设备的权限,确保离职后及时关闭或更改,以防数据泄露或滥用。
风险防范
对于电脑交接,尤其是存在争议的电脑,建议写明交接电脑外机串号与唯一标识码、交接时间以及员工签名,同时可以作封存处理。
社保和档案转移
如果有社保,需要进行社保的转移,以保证以后的正常福利。同时,需要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或由新单位接收。
工作交接的后续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公用印章、戳记、现金、财务借款、票据、帐册、凭证、图书、规章制度、文书、档案、办公系统上未尽事项、重要经营资料、电脑系统、各种资料、硬件的完整性以及各系统帐户的密码、待办或未了的与本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系统管理员离职时与集团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交接等。
签字确认
离职员工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资料等移交给指定的交接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离职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
责任追究
工作交接双方应认真办理交接事项,如因离职工作交接疏忽或离职手续未办理清楚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追究交接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责任。
建议员工在离职过程中保持沟通与协作,确保所有手续能够顺利完成,避免因手续不全或遗漏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