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别自首
时间:2025-01-11 08:14:52
特别自首,也称为准自首,是指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这种自首形式是刑法中的一种特殊规定,旨在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揭露其他罪行,从而有助于打击更严重的犯罪。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包括:
主体资格:
必须是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正在服刑的罪犯。
供述内容:
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其他罪行,且这些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于不同种罪行。
对于特别自首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有所不同。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而特别自首则适用于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罪犯,且供述的罪行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
综上所述,特别自首是一种鼓励犯罪分子揭露其他罪行的法律机制,通过自首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