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什么不动产登记
时间:2025-01-10 23:54:23
不动产登记是指 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规,不动产登记是一种物权公示手段,其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具体而言,不动产登记的对象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则不发生效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不动产登记的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初始登记:
在不动产物权首次产生时,将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变更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主体、内容等发生变更时,更新不动产登记簿的相关内容。
转移登记:
不动产物权发生转让时,将新的权利人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注销登记:
不动产物权终止时,将其从不动产登记簿中删除。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不动产登记类型——预告登记,用于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预告登记后,若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天内未申请登记,预告登记将失效。
综上所述,不动产登记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用于保障不动产物权的合法性、明确权属关系,并便于国家和社会对不动产物权的监督管理。